何建律师
手 机:15198905728
微 信: 15198905728
律 所:云南盛天律师事务所
地 址: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金平果国际商务大厦29楼
时间:2019-04-04
甲方:
乙方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互利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,为保证旅游团(者)的服务质量,维护旅游团(者)及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,现就酒店用房接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合作原则
甲乙双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取得合法从事相应业务资格的经营单位。
二、合作内容
1、甲方同意乙方作为 片区旅游团(者)接待酒店之一,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接待标准来安排旅游(团)者的住宿。
2、乙方应保证旅游团(者)酒店接待服务内容和质量,保证旅游(团)者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。
3、甲乙双方操作以书面传真件进行确认,作为合作协议的附件及依据,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。
三、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标准
1、乙方负责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酒店接待标准安排干净、卫生、安全(门窗、门锁等完好安全)的客房给甲方的旅游团(者)。
2、乙方应向甲方旅游团(者)做相应安全提示(如酒店周边环境等),同时相关安全警示应标示在醒目区域及位置,如安全出口标志、实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、浴室及餐厅防滑提示等。
3、乙方应保证甲方的旅游团(者)在酒店期间相应设施设备完好(如电视、空调、24小时热水等设施设备),可正常使用。
4、乙方所安排的早餐服务应达到确定的服务标准。
5、乙方的酒店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从业资质(如持有健康证、上岗证等),服务规范,态度热情、周到,不得歧视甲方全陪或导游人员、司机、旅游团(者)。
6、乙方的酒店服务人员不得向甲方旅游团(者)索取小费,酒店内收费商品、项目应作提示或醒目、明显标志。
7、乙方在接待甲方旅游团(者)时不得诱导旅游团(者)涉足色情、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四、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
1、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团(者)酒店接待服务标准及相关操作资料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可靠性。
2、作为乙方的长期客户,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的酒店用房要求。
3、由于自然环境、不可预料(如地震、航班取消)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的旅游团(者)不能如期抵达住宿酒店,乙方应免收损失费。
4、乙方在接待甲方的旅游团(者)时,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主将甲方旅游团(者)交由其他酒店经营单位或个人接待,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房费,由此引发旅游团(者)投诉等相关法律、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。
5、非经一方书面确认,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及操作传真内容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、经济责任均由违约方自行承担。
6、甲方有义务协助、配合乙方共同解决旅游团(者)在入住酒店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(如在浴室、餐厅摔倒等意外事故)。
五、结算
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时,乙方应提供国家税务相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及相关凭证,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房费。
六、违约责任
1、因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(者)用房更改、取消的,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。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协助解决,使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。
2、因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(者)投诉、索赔,人身、财产安全等相关法律、经济责任,由乙方承担。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解决。
3、因旅游团(者)自身原因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或者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的,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妥善处理,所导致的相应法律、经济责任由旅游团(者)自行承担。
4、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地震、公共突发事件等)造成旅游团(者)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由甲方、乙方、旅游团(者)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协商解决。
七、解决争议的方法
1、在本协议履行中,发生争议,双方协调解决,如协商不能解决,甲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2、与本协议相关及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管辖。
八、协议生效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九、协议有效期间
本协议的有效期间,自协议生效之日起,至 年 月 日止。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 方: 乙 方:
法定代表人(代理人): 法定代表人(代理人):
电 话: 电 话:
传 真: 传 真:
地 址: 地 址: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